2024年7月26日上午,青羊法院承办法官马为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原告起诉被告要求支付装修工程尾款4万余元,金额不大,但被告却异常抗拒,称仅愿意再支付1万元。
承办法官开庭前依法先行调解,被告称“调解可以,但原告要给我道歉”,被告冲口而出的第一句话提醒法官案子不同于传统的建工商事纠纷,似乎另有隐情。
经了解,本案除了夹杂商事利益、还牵涉民事纠葛。原告与被告系同层相邻邻居,双方之前关系要好,还因为儿女工作的事相互帮忙,因相互信任,被告将案涉房屋的装饰装修发包给原告完成。双方未签订书面装饰装修合同,一切都靠口头协议,之后因装修工程款项金额发生争执,矛盾愈演愈烈。直至原告的女儿在小区业主群里发送了针对被告的激烈措辞,被告认为影响其信誉,造成了极大精神负担,双方关系彻底僵化。法官研判案情后认为,由于未签订合同,若按传统方式审理,原本金额不大的案件还需进行鉴定,判决也不能解决双方情感上的矛盾。
解铃还须系铃人,法官敏锐感受到被告并非在意金钱多少,而是更在乎名誉。既然矛盾因业主群的言辞而起,就想办法为被告恢复名誉。
法官随即提出,如果双方调解,原告、被告握手言和并拍照,照片随法院卷宗作为档案保管,也建议原告说服其女儿将该握手和好照片发送到小区群里并配以文字为“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对此调解建议表示赞赏。法官之后通过查看案涉现场的照片,以证据为基础释法说理,双方对裁判结果的预判逐渐清晰,最终以被告向原告支付3万元的方式调解结案,法官对调解方案予以审核确认。之后,双方在法庭里握手言和,原告当即电话说服其女儿将照片发送到业主群,此举获得街坊邻居的点赞。
法官感悟:相比判决,调解更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思考问题,司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调解方案的提出,以当事人的思维为探寻路径,寻找共鸣点、突破口;调解方案的磋商,要以事实为基础,严格审查证据,才能符合逻辑,情理结合;调解方案的确认,要以法律为准绳,法院须审查调解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