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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法·利剑】内外联动齐发力,千里跨省执行惩戒!
  发布时间:2023-10-12 09:33:2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百日办案攻坚行动号角奏响

一份《预拘留决定书》

一趟2000公里的跨省拘留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提高执行工作成慑力和震慑力

 

投资有风险借钱需谨慎

2018年2月,何某与曹某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借款协议》,并将1000万元的款项转入曹某的股票账户。2018年7月,刘某又与何某签订了《股票资金合作协议》,协议约定终止与曹某签订的《借款协议》,并将曹某的债务转至自己名下。同年9月,曹某签署《还款承诺说明》,确认将《借款协议》的资金转交刘某使用,并与刘某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青羊法院判决曹某、刘某向何某偿还债务700余万元。

罔闻预拘留警示 执警协同赴异地

因曹某、刘某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曹某、刘某,告知其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需要两位被执行人前往成都,配合法院申报财产信息并积极履行债务。然而被行人曹某、刘某却认为两地相距千里“鞭长莫及”,对法院的传票与法官的通知“置若罔闻”。承办法官升级惩戒措施,向曹某、刘某发出《预拘留决定书》,要求其十日内主动来到法院接受调查,否则将采取拘留措施。

但曹某与刘某“一意孤行”,对已经发出的警告“置若罔闻”。于是执行局会同法警队研讨异地拘留方案。查到二人位于上海住所后,执行法官当即与2名法警同志一同飞往上海。

指挥平台一网通兄弟法院齐相助

“险塞变通途”,得益于智慧执行指挥系统的不断建设和完善,困扰“执行难”的距离、通信、联动等都已不再成为问题,成都青羊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向上海杨浦法院发出协助执行申请。杨浦法院安排专人对接,共同商讨执行方案,积极协助执行工作。

确认方案后,承办法官立刻拘传唤被执行人曹某。曹某不敢相信执行法官居然千里出击、追到了“家门口”。

相隔千里终难逃执行惩戒势必达

因其之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法院调查、拒不申报财产,严重妨害了执行工作,青羊法院决定对其处以15日的司法拘留以示惩戒。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在杨浦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曹某送进上海杨浦区拘留所。

 

孤木不成林,单丝不成线,此次联动执行充分显现出内部协同,外部联动的执行惩戒威力,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违法行为。青羊法院以“百日办案攻坚行动”为牵引,着力推动执行工作“双年”攻坚行动,加强执行惩戒措施,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惩戒打击力度,用心尽力兑现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