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力推进“蓉执雷霆”专项行动期间,青羊法院分赴云岭乌蒙、雾都山城、酿酒之都,异地办理执行案件,只为保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坐标:云南·昭通
72小时妥善处置危险易爆品
某石油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与某燃气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1500余万元。立案执行后,考虑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土地上有燃气输送管道和液化天然气储罐,涉及危险易爆品,为慎重起见,派遣执行干警赶赴303公里外云南省昭通市。到达第一天,承办人马不停蹄前往被执行人燃气公司的土地现场,查看现场及附作物情况。第二天承办人组织被执行人和当地住建局召开座谈会,详细讨论案涉财产的责任隐患和安全问题并制定保全方案。第三天会同评估公司实施现场资产评估,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及附属建筑物、供气管道、机器设备等资产,耗时三日完成财产勘验,进一步推动了案件的执行进程。
坐标:重庆·九龙坡
冒雨前往查封漏网之财
魏某某与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判决后立案执行,我院通过网络查控,查封并拍卖了被执行人陈某某车辆,但拍卖金额不足以偿还申请人债务。一时间被执行人自称没钱偿还,其名下目前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就在案件陷入瓶颈时,承办人决定驱车前往332公里外的被执行人主要活动区域,看看能否找到财产线索。经过四个小时的跋涉,承办人冒着大雨带着介绍信来到重庆市南岸区。通过南岸区不动产中心,查询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在九龙坡区过户了一处房产。承办人迅速对该房屋进行了查封。房屋被查封后,迫使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商议履行义务。
坐标:四川·宜宾
奔赴262公里,只为见到“你”
某银行与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张清某、曾某某、张秀某、何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上述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某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过程中,我院多次联系、传唤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自认为外地法院拿他没有办法,故始终消极应付、不愿履行。但是,距离不是问题,执行干警驱车262公里,来到宜宾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一场单方奔赴,打破了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承办人当场就组织对被执行人经营店铺进行现场勘验,为后续评估拍卖做好准备。
青羊法院充分展现执行的强制底色,充分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