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读音中蕴含的一些吉凶谐音寓意是社会大众在生活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但是面对不吉利的数字谐音寓意,能否盲目主张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原则?近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机动车号牌存在“不利谐音”而引发的行政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李某到交管局为购买的机动车办理车牌号码,李某通过交管局车牌选择系统在180秒倒计时结束后,因超时自动选取了带有数字“914”的机动车号牌。随后,李某认为交管局系统180秒内完成选号违反法律规定。并且,选取的机动车号牌根据大众习惯读法存在“就要死”的不利寓意。李某因该号牌问题多次致电交管局,请求注销号牌重新选号,在交管局告知不能重新选号后,李某认为系统为其选取的号牌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梳理,李某认为在倒计时180秒结束后自动选取号牌违反了法律规定,交管局的行为违反了合理行政原则,系统默认选取的机动车号牌存在不利寓意的谐音,于是起诉要求确认交管局的行政行为违法,请求交管局注销机动车号牌,办理其他号牌。
交管局主张李某在选取号牌后已经依法办理车辆登记手续,认为李某因在系统规定时间内超时未选取号牌,系统自动为其确认号牌符合公安部指定的号牌选取系统的规则,李某要求注销该号牌,重新选取号牌不符合规定,交管局的行政行为合法,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交管局号牌选择系统规则提示应在 180 秒内完成选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号,系统将在众多号码中自动确定号牌,李某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取号牌,系统自动选定带数字“914”的号牌,符合系统程序要求。并且交管局已依法办结车辆转入登记,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同时,法院认为,该机动车号牌数字存在的不利谐音并不具有危害国家秩序、公共秩序等情形。对该数字的解读,并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的体现。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公序良俗原则也是社会大众所普遍认可的重要原则。固然,数字发音可能存在吉凶谐音,但盲目对数字谐音的解读并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的价值追求,是一种典型的唯心主义表现。社会大众在生活中面对此类情形时,要秉持科学态度,正确对待和理解社会所追求的文明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原则,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