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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改革,成都法院开启头脑风暴
  发布时间:2023-04-17 16:21:50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发挥改革破难题、促发展作用,系统评估司法改革项目推进情况,听取司法改革工作意见建议,谋划下一阶段重点工作,4月10日、17日,成都中院分别在青羊法院、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务虚会,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诚出席并讲话。

 

成都中院各部门负责人

各基层法院院长

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明确,司法改革必须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

要坚持为大局服务,在建设“大后方”“双城记”“都市圈”“示范区”“幸福城”等工作大局中,找准深化司法改革的定位、方向和切口。

要坚持人民司法,紧扣“司法体验优”目标,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通过司法改革赢得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要坚持为审判赋能,围绕破解审判执行难题谋划改革,解决司法办案问题梗阻,激发改革内生动力。

 

会议指出,谋划改革内容要从工作实际出发。

要深入改革前沿和办案一线“走出去”“沉下去”搞一些管用实用的调研。

要以“1+N”的方式推进改革,集中力量、握紧拳头攻坚重点改革项目,多提务实管用的“微创新”“微改革”举措。

要立足区(市)县实情,深入分析自身优势短板和特色亮点,差异化推进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推进司法改革重在掌握改革方法论。

要坚持“一把手”抓改革,院庭长亲自确定改革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协调要素资源,为改革推进落实建立“绿色通道”。

要坚持统筹抓改革,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施策、逐步推进,突出培优提质工作导向,用好组团式发展方法。

要坚持抓改革督导,切实发挥改革督导职能,用活用好考核“指挥棒”,压紧压实改革责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塑造司法改革“成都品牌”,让干警有感、群众满意、社会认同。

要坚持开门搞改革,倾听人民群众特别是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发挥院校合作优势,帮助成都法院指导、推动、宣介一批好的改革经验。

要借鉴抓项目工作方式,既要打造22家基层法院各具特色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又要塑造具有成都特色、成都底蕴的改革品牌。

要注重高层级宣传,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强在高层主流媒体上发声,多措并举扩大成都法院改革品牌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成都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旭主持会议。成都中院院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法院院长、改革牵头部门负责人参会。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