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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数据分析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10:07:49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数据分析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为满足法院多层次、多部门的数据分析需要,以解决法院院领导、各业务庭室和办案人员的数据分析需求,实现不同业务部门对数据的个性化需求,系统化提升法院司法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

三、项目预算和付款方式

经费预算:5万元,服务期限:1年。

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应按报价书报价金额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签订司法数据分析平台服务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本自行比选公告和供应商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中标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提供相应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5%;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服务期内的服务质量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的5%

支付前由供应商向法院开具发票,法院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该款项。

四、项目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限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数据分析平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时间为2023424日网站公开发布起,至2023428日下午14:00时止。报价书请封装并盖骑缝章,于2023428日下午14:00以前交至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路606号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电话:60733031),请勿通过快递寄送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参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数据分析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书中请按照比选公告第五、六项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自行比选要求的格式提交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超过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的请加粗字体,服务内容达不到自行比选要求部分内容的,请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中留相应空白。

报价为包干价并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项目报价包含设备费、软件开发费、人力成本等所有费用。

提交报价书的同时,供应商提交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4月之后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20224月之后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上资料请供应商加盖章并密封完整并由报价书内写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提交至法院。

五、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一)详细内容

服务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司法数据分析平台服务

一、专题分析

1、结合本地区要求及特点,根据对某一类案件,通过案件数量及主要维度进行专题分析,剖析案件规律及特点,为审判资源配置、党政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包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破产纠纷、盗窃罪、抢劫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妨害司法罪、危害公共卫生罪、扰乱公共秩序罪的基础数据展示和案件特点数据分析。

二、办案分析

1、支持本院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四条条线进行条线分析;
2、支持可视化展示各部门各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部门分析;
3、支持查看各法官各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个人分析;
4、法院可根据本院情况设置相应指标进行自定义分析。

三、绩效评价

1、支持以法官个人和部门为单位,进行工作量折算。
2、提供个人考核功能,通过选择考核方案、选择被考核人员、选择被考核人员的直属上级,实现对法官个人进行考核。
3、提供团队考核功能,通过选择考核方案、被考核团队,实现对部门或者团队的考核。
4、提供接收绩效评价任务、分配绩效评价任务、评价被考核人员等功能。
5、提供部分默认指标和对应计算公式,支持查询和修改系统默认指标名称,手动新增指标等功能。

6、提供自定义考核方案,自定义考核内容、确定考核占比和分配指标等功能
7、实现增删团队以及调整团队成员、确定团队负责人等功能。

8、实现新增、删除用户,编辑用户姓名、账号、法院、部门、职务、直接上级等信息,重置用户密码等功能。

四、审判行为分析

1、支持通过办案数量、办案效率、审判质量、司法公开、案件评查、四类案件监管等维度维度刻画审判人员画像,提供导出和打印功能。

2、支持通过案件代理情况、代理人类型、关联律所、关联律师、离任人员代理情况、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信访投诉等维度维度刻画审判人员画像,提供导出和打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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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相应服务。

(三)服务期售后服务要求:

本项目产品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为一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对运行中出现的故障进行解决,提供系统的维护。

质保期满后,服务内容及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疑难问题(不危及运行)在24小时内答复用户。

重大问题(危及运行)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或通过网络远程处理。

特大问题(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在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并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

(四)培训要求:

1)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中提交面向系统管理员及使用人员的培训计划,供应商应免费提供详细的培训教材(含使用手册)和培训教师。

2)系统管理员培训要求:熟悉整个系统的软件结构、系统的配置;熟练掌握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与运行管理;熟练掌握系统的安装、检测、维护;熟练掌握排除故障的基本技术。其它使用人员培训要求:了解系统基本组成及原理;熟练掌握系统功能及操作步骤、一般故障及排除。

(五)履约验收:

供应商服务过程中所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开发、调试、运维等过程中若使用到第三方产品所涉及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完成系统集成,以及产品开发、测试、部署及培训后应向采购人提交验收申请和全部文档,采购人组织验收。

六、项目自行比选要求

按相关采购文件和预算额度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法院采购自行比选项目,按相关采购规定,在法院互联网网站公开发布公告,实行自行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自行比选评标小组由青羊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2名,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人员1名组成评标小组,青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人员1名为监督人员。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