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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权利不履行风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3-28 12:03:31 打印 字号: | |

守信获益——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权利

诚乃做人之本,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您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一、申请出具《自动履行证明》

诚实守信、自动履行完毕生效裁判义务,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自动履行证明》您以后在商业交易授信融资、行政审批、招投标评审、信用评价等方面减少不必要的障碍。

二、申请解除财产保全

诚实守信、自动履行完毕生效裁判义务可以在履行完毕后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既可避免生活、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又可避免诉讼保全转为执行保全措施后,财产变现有可能带来的财产价值损失

 

 

失信受限——不履行生效裁判风险

失信处处受限,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您将直面以下风险

一、经济损失

在指定期间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者支付迟延履行金。

二、信誉受损

未在指定期间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将在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届时有可能对您的个人名誉、商业信誉产生不利影响。

三、罚款与拘留

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予以罚款、拘留。

四、限制高消费

如您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五、信用惩戒

被执行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第一条所列六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六、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构成前述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所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它非生活和工作所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负责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上述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责任编辑:立案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