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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三   上诉事务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28 11:41:29 打印 字号: | |

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出上诉?

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或有授权代为上诉的代理人才能提出上诉。

只有针对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对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共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异议的裁定。

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期间内。

上诉的期限是什么?

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

刑事判决是在判决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

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日。

您应如何书写上诉状?

您要提出上诉,就必须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请律师代写。

上诉状应当载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基本情况,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您应如何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应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

自然人上诉的,本人在上诉状上亲笔签名或盖章;法人或其他组织上诉的,需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人代为递交上诉状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对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向承办法官直接递交,也可向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递交。

上诉办理流程:

您提交上诉状;

窗口人员初步审查后,转交至业务庭处理;

业务庭核实在上诉期限内的,向您出具《缴费通知书》。

 

温馨提示:上诉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如果缴纳诉讼费的确困难,可以在缴费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缓减免缴诉讼费的书面申请,也可以直接到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责任编辑:立案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