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办事流程
办事指南一   电子查询查阅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3-28 11:39:41 打印 字号: | |

▲通过窗口查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应提供哪些证明?

查询人系当事人且是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

查询人系当事人且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函件。

查询人系代理人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律师执业证、律所介绍信或所函。

▲什么情形下可以进行电子查阅?

如果您是当事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电子查阅方式查阅自己的或代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材料和审理进度,也可以查阅归档案件的档案材料。

如果您是社会公众,可以在裁判文书网上通过电子查阅的方式查阅已公开民事生效裁判文书。

▲如何办理电子档案查阅?

您可以到电子档案查询窗口,向窗口人员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并提出申请,窗口人员将为您提供一次性实时查询条形码,您可以到自助服务区电脑上通过扫码自助查阅。

▲电子查阅的材料可以打印吗?

我们引入了社会化机构为您提供有偿商务服务。除法律规定查阅民事生效裁判文书外,您需要打印复印的材料可以发送至商务服务窗口,由商务服务窗口为您提供有偿打印复印服务。

▲如何查询案件审判流程?

通过登录成都法院司法公开网(网址:http://119.6.84.165.8085/sfgk)或成都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网址:http://119.6.84.165:8085/ssfw)或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的触摸屏、局域网计算机,凭立案时授予的随案密码自助查询。

▲如何办理民事生效裁判文书查阅?

您可以到电子查询窗口,向窗口人员出示您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提出申请,窗口人员将为您办理查阅。如果您对查阅的文书没有明确指向具体案件的,您可以通过登录成都法院司法公开网(网址:http://119.6.84.165.8085/sfgk)自助查阅。

▲可以查阅的文书类型有哪些?

您可以查阅的民事生效裁判文书类型包括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正本的扫描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查档须知:

案件当事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或所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其他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以查阅诉讼档案正卷有关内容。


 
责任编辑:立案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