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破产受理流程说明表
序号 | 流程节点 | 要点提示 |
1 | 提交破产申请书 |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有关证据。 |
审查 |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 | |
通知债务人 |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通知债务人。 | |
2 | 提出异议 |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 |
异议审查 | 人民法院对债务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 |
3 | 裁定是否受理 |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裁定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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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定 | 人民法院自受理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 | |
4 | 对不受理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 申请人对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债务人申请破产受理流程说明表
序号 | 流程节点 | 要点提示 |
1 | 提交破产申请书 |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 |
立案审查 |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 | |
2 | 裁定是否受理 |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裁定是否受理。 |
送达裁定 | 人民法院自受理裁定或者不受理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 |
3 | 对不受理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 申请人对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