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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二     申 请 破 产
  发布时间:2023-03-28 11:36:34 打印 字号: | |

债权人申请破产受理流程说明表

 

序号

流程节点

要点提示

1

提交破产申请书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的同时提交有关证据。

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

通知债务人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通知债务人。

2

提出异议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

异议审查

人民法院对债务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3

裁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裁定是否受理。

 

送达裁定

人民法院自受理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分别送达申请人和债务人。

4

对不受理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申请人对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债务人申请破产受理流程说明表

序号

流程节点

要点提示

1

提交破产申请书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

立案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查。

2

裁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根据审查结果,裁定是否受理。

送达裁定

人民法院自受理裁定或者不受理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

3

对不受理裁定不服提起上诉

申请人对不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立案二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