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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法院正式启用破产“两办”窗口、管理人办公室,破产审判保障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3-02-08 13:45:5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便利当事人办理破产事务

提升破产管理人履职便利性

近日,青羊法院正式启用

破产“两办”窗口、破产管理人专用办公室

 

 

01.开设破产“两办”窗口

青羊法院诉讼大厅开设破产立案窗口、破产管理人办理窗口,安排专人开展破产诉讼引导服务工作。窗口具备破产立案资料初步审核、资料填报引导等一站式专业诉讼服务功能。

02.设立破产管理人专用办公室

为进一步支持和保障管理人高效履职,在法院办公区202办公室,为破产管理人专设办公室,该办公室为管理人查阅卷宗、研讨案情、筹办会议等提供专门场所,便利管理人履职。
03.印发破产申请流程说明

针对破产申请材料专业性强的特点,在对破产申请中的关键信息进行梳理后印制《破产申请流程说明》放置诉服大厅。该流程说明采用“清单”形式,简要列明申请材料种类、申请流程、注意事项等,为申请人快速办理破产事务提供便捷指引。

 


破产申请的材料

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均应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一)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委托代理人姓名及单位、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等。

2.申请目的。包括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债务人提出的,还包括提出和解申请。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是指破产原因存在的事实和申请破产的法定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债权人作为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债权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资料:

1.债权人及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债权发生的事实及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三)债务人作为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债务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向法院提交如下资料:

1.债务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债务人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3.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包括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4.债务人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5.债务人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

6.债务人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资料、账号、金额等)。

7.债务人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金额、是否有担保、发生时间、催讨情况等。

8.债务人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金额、是否有担保、发生时间等。

9.债务人涉及的对外担保情况。

10.债务人涉及的诉讼情况。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案件转破产案件审查递交申请即可,人民法院另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接下来,青羊法院将坚持创新引领、改革赋能,不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优化破产审判质效,继续升级破产审判保障,为辖区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