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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破则破丨青羊法院首例国企破产清算案件审结
  发布时间:2023-02-22 14:59:47 打印 字号: | |

四川某书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书城)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系某高校出版社的全资子公司,为该高校所属企业,其性质为国有企业。2021年7月1日,某书城以其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青羊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青羊法院于2021年10月15日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

青羊法院裁定受理该案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及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根据《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积极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职,仅一年时间便完成本案破产清算任务,高效推动国有“僵尸企业”实现市场出清,有力保障了高等学校所属企业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在本案中  青羊法院积极指导管理人开展工作,通过搭建校企对话桥梁,与该高校沟通降低房屋使用费,减少本案共益债务;同时,坚持“全透明”和“全参与”,引导债权人自愿选择进行实物分配,提高库存图书的变现价值;并通过挂网拍卖、邀请投标报价及社交媒体宣传等方式,将二次流拍的资产以约商品进价的价格处置,提高了剩余资产的变现价值,将债权受偿率提升至63.93%,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是助推国有“僵尸企业”市场出清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青羊法院始终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护航区域经济平稳运行,坚持“破立结合”的差异化处置原则,对国有“僵尸企业”实行应破尽破,及时退出,助推新旧能转换,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