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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79)】落实从业禁止制度!青羊法院对一猥亵儿童案被告人宣告终身禁业
  发布时间:2022-11-22 12:32:00 打印 字号: | |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发布实施了《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

今天,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家教老师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了审理,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按照《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对被告人判处终身从业禁止。

 

案情简介

 

被告人L系家教老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其在为被害人Z(10岁)补课时,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被告人L多次猥亵儿童,我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同时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是师德师风,要将害群之马清除出教师队伍,并依法进行惩处,对侵害学生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指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犯罪人“重操旧业”、再次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从业禁止制度。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了第六十二条,针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规定了终身禁业制度,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从业禁止制度的设立,既能够让被告人明确知晓自己被禁业的范围,也能够让用人单位更好落实入职查询义务,还能够向全社会宣示,起到监督和警示作用。

 

青羊法院

将继续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等相关法律和

《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

严密未成年人保护法网

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与

学校保护 社会保护的衔接

为净化校园环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

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