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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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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悬赏公告
11个执行案件
赏金最高可达
7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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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孙武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孙武锦,女,汉族,1977年8月17日出生,住成都市高新区天长路59号1栋1单元2201号,公民身份号码:51312519770817002X。
执行案件:(2017)川0105执153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3923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509.16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二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李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扬,男,汉族,1981年4月2日出生,住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花新区北一巷10号2栋2单元3楼6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04198104020012。
执行案件:(2017)川0105执3999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150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125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三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张博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博宇,男,汉族,1987年9月26日出生,住成都市青羊区包家巷83号23栋5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04198709260692。
执行案件:(2017)川0105执4000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5414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712.1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四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乔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乔志,男,汉族,1969年2月1日出生,住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来凤路158号14栋,公民身份号码:510123196902010070。
执行案件:(2017)川0105执5008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1316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1895.99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五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邓伟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邓伟就,男,汉族,1973年4月18日出生,住广东省遂溪县界炮镇科港村19号,公民身份号码:440823197304185633。
执行案件:(2017)川0105执5819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396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514.85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六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尹艺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尹艺棚,曾用名:尹勇,男,汉族,1986年5月29日出生,住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龙坎北街53号4幢7号,公民身份号码:513422198605290012。
执行案件:(2018)川0105执2788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150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167.38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七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邓学明与李盛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李盛国,男,汉族,1988年11月17日出生,住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郑家村8组31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12198811173018。
执行案件:(2018)川0105执7120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1100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1596.5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308095999(邓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八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朱志辉与四川众友律师事务所、黄成锐民间借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黄成锐,男,汉族,1961年10月24日出生,住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集体户,公民身份号码:510103196110241617。
被执行人:四川众友律师事务所,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1号附12号12楼1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5100004507266180。
法定代表人黄成锐,主任。
执行案件:(2018)川0105执143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33000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40400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908181106(朱先生)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九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王菁菁与王锋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王锋,男,1983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二道街70号1栋1单元1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06198302284417。
执行案件:(2020)川0105执2176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5400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7790.06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8602842456(管律师)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十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王峰与代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代芳,女,汉族,1968年11月20日出生,住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1号1栋1单元1楼1号,公民身份号码:51230119681120398X。
执行案件:(2021)川0105执8835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540000元及利息等,执行费13000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8161021852(曹律师)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悬赏十一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孙玉超与崇州市远航实业有限公司、柯程鹏、许宗玉、张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柯程鹏,男,1979年9月30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南门巷26号1单元1-6,公民身份号码:510223197909300011。
被执行人:许宗玉,女,1952年11月5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南门巷26号1单元1-6,公民身份号码:510223195211050023。
被执行人:张茜,女,1980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金牛区解放路一段126号1栋1单元19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06198010290727。
执行案件:(2021)川0105执恢732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1921079.62元及利息等,执行费21843.42元
悬赏金额: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进行奖励。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28-60733241(吕法官)、13084454827(张律师)
特别提醒:本院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悬赏公告发布后,当有关人员提供财产线索时,成都青羊法院会对该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
当不同的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时,一般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由先举报者获得;不同的举报人分别提供不同的财产线索时,由法院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大小、时间、申请执行人意见等实际情况,确定不同举报人的悬赏金份额。
需注意的是:对申请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