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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75)】青羊法院优化再造类案庭审流程——实现“为群众办实事”与“高效能建设”双向发力
  发布时间:2022-11-02 16:01:51 打印 字号: | |

青羊法院围绕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

“高效能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要求

着力金融类案效率提升

当事人诉讼更高效便捷

深耕专业化审判模式

持续提档升级金融审判

 

2018年9月,青羊法院的“青·云”金融智审平台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建立金融类案件批量立案、送达、审理的智能化审判模式,实现案件处理批量化、高效化,并通过采取一键批量操作等方式,切实提高了金融类案快处效率。

 

困局

 

金融案件审理效率虽大大提高,但法官一天内开庭审理的案件也上升到了几十甚至上百件,因此被告到庭人数的多少就决定了庭审耗时的长短。

 

书记员:李法官,今天下午开庭案件涉及三家银行,其中工行某支行车贷34件,农行某支行房贷21件、车贷25件,平安银行信用贷30件,共计110件。其中,被告到庭情况为:工行9人,农行房贷7人、车贷8人,平安银行5人,共计29人。

 

邓助理:啊,今天到庭被告这么多,可不轻松,估计李法官又得加班庭审了。

 

书记员:可不是,上次遇到这种情况,开庭到晚上近十点才结束。

 

这就是青羊法院太升人民法庭(金融法庭)法官的开庭审理日常。但与此同时,审判法官发现批量开庭庭审中存在当事人答辩互相影响、焦点模糊、查明耗时长、其他批案当事人候庭时间长等问题,拖低庭审整体效率。如何解困?

 

解困

 

创新适用  优化庭审

 

法官:各位原告代理人、到庭被告,为了提高庭审效率,缩短庭审时间,我们根据金融类案不同贷款产品特点的共通性事实拟定这份《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以列举式提问的方式确认庭审需查明的案件要素事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将适用于今天批量审理的同类贷款产品案件。将由原告代理人勾选和填写,由到庭被告庭前看阅,被告如有疑问或异议,在庭前会议中提出并记入笔录。庭审中,本庭将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不再进行询问,仅围绕争议事实重点进行审理。请原告代理人认真如实的填写,勿要遗漏。

 

(合并审理同一银行同类贷款产品案件)

 

18:00

庭审结束,收工!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法官,这个形式很好,表中设计的事实核查内容,涵盖以往庭审所提问题,里面的补充说明也可在庭前条理清晰地写清。以前审理被告到庭的案件,法官询问、代理人回答、速录员记录一遍,颇为耗时,而现在我们只需认真填写该表,就能避免对批案中个别情况的遗漏,极大缩短了候庭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方便、简洁、高效!

 

书记员:是呀,我们也不用担心问题太多记不下来了,法官要重复问的问题少了,记录也少了,无意间还节约了纸张呢。

 

解读

 

青羊法院致力于类案审理方式革新,不断创新金融类案审理方式,优化再造类案庭审流程。针对房贷、车贷、信用贷等类型化案件,区分不同金融产品特点,聚焦核心事实元素,创新推出《房贷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车贷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信用贷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三类确认表,围绕案件事实,采取约10条列举式提问,将案件的庭前会议,由问答式转换为书面式,庭前向当事人发送确认表,引导当事人聚焦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在庭前进行简便勾选或填写。庭审中法官对照该核查确认表,对双方无争议的案件无需再查明,对有争议的案件,则直接切入争议焦点审理。

 

《案件事实核查确认表》的运用,将主要事实审查前置,引导当事人厘清事实、找准焦点,有效缩短庭审时间、减少候庭时间,以优质化、高效化庭审实现了类案庭审流程的优化再造,也为当事人节约下诉讼时间成本。自使用该确认表以来,50件类案庭审时间至少缩短30余分钟,开庭审理结案400余件,至少节约20余小时庭审时长。

 

下一步

青羊法院将继续深化金融审判改革

赋能专业化审判新模式

切实把“为群众办实事”

“高效能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

融入到金融审判改革中

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