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智慧庭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为保障线上执法办案顺利开展,计划向社会公开采购两套互联网智慧庭审服务。
三、项目预算和付款方式
经费预算:4.2万元。
本项目为包干价,最高限价4.2万元。
付款方式:中标服务商应按报价书报价金额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签订法院互联网智慧庭审采购项目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本自行比选公告和服务商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法院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向法院开具发票,法院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该款项。
四、项目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限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智慧庭审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网站公开发布起,至2022年9月27日下午14:00时止。报价书请封装并盖骑缝章,于2022年9月27日下午14:00以前交至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电话:60733031),请勿通过快递寄送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参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智慧庭审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书中请按照比选公告第五、六项“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自行比选要求”的格式提交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超过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的请加粗字体,服务内容达不到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部分内容的,请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中留相应空白。
报价为包干价并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提交报价书的同时,请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2022年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可不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请服务商加盖鲜章并密封完整。
五、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技术标准
服务名称 | 技 术 参 数 |
互联网智慧庭审服务 | 一、法官端 1.登录 需为法官和其他庭审参与人提供登录地址; 需分配账号给法官,法官使用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需支持自主修改密码。 2.案件排期 (1) 案件列表 法官登录成功后,需支持查看本人名下案件列表,包括案号、案由、案件标题、案件状态、审限截止日期、排期日期。 需支持输入案号、案件标题检索案件。 需支持通过案件状态、审理程序、是否排期进行案件筛选。 需支持按照审理期限截止时间排序。 (2)案件排期 新建排期:系统需支持自动获取本案当事人、代理人、书记员等出庭人员信息,包括角色及姓名;需支持对出庭人员进行编辑、删除和新增;需支持为不同类型的参与人员随即分配庭审码;需支持提供证据交换、开庭审理两类审理类型;选择证据交换时,需支持确定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精确到日;在结束时间前,需支持当事人及代理人上传证据、发表质证意见;选择开庭审理时,需要确定开始时间,精确到秒;需支持分配庭审码,生成所有出庭人员的庭审码。 查看排期记录:需支持查看本案历史排期数据;包括审理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审理地点、出庭人员、操作等模块。需支持对最近一次排期中的出庭人员、时间进行修改。 3.证据交换 证据上传:需支持文档、图片、音视频文件等多类型证据材料的提交;需支持按证据三性和证明力要求发表质证意见;需支持规范的证据交换结果视图,需支持案件办理人员查看证据材料、证明目的、质证意见等相关信息。需支持根据平台的证据上传规范上传证据材料;上传证据时,需支持自定义输入材料名称和证明目的;需支持办案法官和对方当事人、代理人查看上传的证据材料;需支持从本地上传电子证据及电子证据的材料编目,对证据材料进行编组。需支持多选材料批量上传。需支持通过点击证据材料,在线查看证据内容。 证据下载:需支持证据材料的全量打包下载。 发表质证意见:需支持保存已发表的质证意见;需支持办案法官和对方当事人、代理人查看质证意见内容。 4.在线庭审 (1)设备检测:需支持开庭前自动检测,对本机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等设备的检测;需支持将开庭前的检测结果反馈至法院; (2)庭审开始 开庭: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开庭、提供录音录像功能; 宣读庭审纪律: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宣读庭审纪律,需支持播放页面、声音同步给所有诉讼参与人。 休庭: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休庭并且庭审录音录同步暂停。 复庭: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复庭并且庭审录音录同步继续。 画面切换功能:需支持材料优先视图和视频优先视图功能;需支持当发起示证操作时,自动退出视频优先画面,切换为材料优先画面。 查看笔录:需支持同步查看书记员端记录的庭审笔录。 证人出庭:需支持证人通过庭审码登录系统后,其余各端不显示证人的视频画面和语音;授权证人出庭后,显示证人的视频画面;退庭时,证人画面关闭。 (3)审理辅助 类案推荐辅助:需支持查看类案推荐结果,包括权威案例、普通案例两类,可以切换查看案例裁判要旨、法院事实等。 法条推荐辅助:需支持查看法条推荐结果,包括条文主旨、法规名称及条文号、文本内容。 虚假诉讼甄别:需支持提供案件所属案由虚假诉讼甄别维度,判断“是”或“否”后提示本案涉嫌虚假诉讼风险。 (4)庭审结束 笔录签名:需支持在书记员发起签名后,在笔录签名处,扫描二维码完成签名;后续使用时,在书记员发起签名后,在笔录签名处,自动完成笔录签名。 证据入卷:需支持当事人或代理人在庭审过程中添加的证据材料,经确认后完成证据材料入卷。 庭审记录入卷:需支持闭庭后庭审笔录自动入卷及闭庭后庭审录音录像自动入卷;需支持下载入卷的所有材料。 闭庭:需支持一键点击实现闭庭,若需再次开庭的,将另行排期,确定开庭时间且不用重新分配庭审码。 |
二、书记员端 1.登录 需支持通过管辖法院分配的庭审码参与案件。 2.在线庭审 (1)庭审开始 开庭: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开庭、提供录音录像功能; 宣读庭审纪律: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宣读庭审纪律,支持播放页面、声音同步给所有诉讼参与人。 休庭: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休庭,支持庭审录音录同步暂停。 复庭:需支持通过一键点击实现复庭,支持庭审录音录同步继续。 (2)记录庭审笔录 书记员编辑笔录:需支持书记员在庭审开始前将常用的笔录模板拷贝至庭审笔录文本区域内使用;需支持将庭审过程中输入的笔录文字,实时同步到法官端和当事人端的笔录显示区域。 查看卷宗:需支持按照其已有的结构显示,查看卷宗文本、图片、音视频等。 (3) 庭审结束 庭审记录入卷:需支持闭庭后庭审笔录自动入卷;需支持闭庭后庭审录音录像自动入卷。 闭庭:需支持一键点击实现闭庭;需再次开庭的,将另行排期,确定开庭时间且不用重新分配庭审码。 | |
三、当事人端 1.登录 需支持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二维码参与庭审 2.证据材料上传 (1)证据上传 需支持上传证据材料,在上传证据时,需支持可自定义输入材料摘要和证明目的。 需支持办案法官和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均查看上传的证据材料。 需支持对已上传的证据材料提供【编辑】【删除】等操作。 需支持在线查看证据内容。 (2)发表质证意见 需支持保存已发表的质证意见; 需支持发表质证意见后,办案法官和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可以查看质证意见内容。 3.在线庭审 (1) 庭审参与 根据案件开庭排期,需支持凭法院分配的庭审码在规定时间登录,参与庭审。 (2)举证质证 需支持在庭审过程中补充上传证据材料并就对方当事人上传的证据材料发表质证意见。 (3)在线示证 同屏共享:针对同屏共享的证据材料,需支持在线标注,如圈、划等操作。 同屏标注:需支持办案法官和对方当事人可以实时查看标注情况。 (4)查看笔录 需支持庭审过程中,同屏查看书记员在庭审过程中记录的笔录。 (5)庭审结束 笔录签名:在庭审结束后闭庭前,需支持对庭审笔录进行签字确认,当书记员发起签名后,才可进行签名;需支持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白板签名并提交。 |
(二)本次采购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互联网智慧庭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完成对法院指定的审判法庭完成互联网智慧庭审改造。
(三)建立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售后问题制定相应的响应优先级别,收到法院有关售后服务要求,应及时响应并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
(四)供应商所使用产品必须符合行业内相关标准要求,无制式标准的按需求方产品质量的要求。
(五)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及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
六、项目自行比选要求
按相关采购文件和预算额度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法院采购自行比选项目,按相关采购规定,在法院互联网网站公开询价,实行自行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自行比选评标小组由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人员3名组成评标小组,青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查室)人员1名为监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