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下午
青羊区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庭法官
在区公安分局办案管理中心开庭审理
并当庭宣判两起危险驾驶罪案
案件一
2022年1月30日,被告人代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路边小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代某有酒驾嫌疑,遂将代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
经鉴定,代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50.0mg/100mL。
案件二
2022年3月20日,被告人李某饮酒后驾驶车辆,行驶至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由东向西距成温邛高速文家场收费站入口约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挡获。
经鉴定,李某的血液乙醇浓度为193.4mg/100mL。
上述两起案件均适用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对需要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告知其法律援助中心可提供法律帮助。
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青羊区检察院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区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工作室驻点律师并提供法律援助,区法院设派出法庭。该中心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能够做到公安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当庭宣判一站式完成,减少了被告人、被害人的反复奔波,在保障被告人、被害人诉讼权利的条件下,简化了办案流程,实现了公检法司运行环环相扣、无缝衔接,使司法资源得到了最优配置。
接下来
青羊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将继续优化
一站式快速办理机制
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
切实保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