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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刊(四十)】上门调解解民忧 青羊法院助耄耋老人老有所居
  发布时间:2022-06-09 12:04:47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调解时所有当事人都必须到庭吗,我老母亲快90岁了,实在出行不便,怎么办?”

“不要着急,待确定好时间后,我们去您母亲家上门调解,请你们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

近日,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别的房屋租赁案件。承租人为一名年近九十的空巢老人,老人公租房合同到期,但老人独居且行动不便,一直未能办理房屋续租手续,出租方联系老人子女无果,无奈之下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腾退房屋,耄耋老人面临居住难题......

怎么办?

法院来化解——

案件承办法官张瑶仔细了解案件情况后,便立即与出租人联系,希望出租人考量老人的特殊情况,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随后,张瑶法官经多方沟通终于联系上老人子女,张瑶法官耐心地从亲情、伦理、法律等层面与其子女交流谈心。经过张瑶法官的释法明理,老人子女认识到,母亲已年近九十,独居且无人照料,如今更是面临居无定所的窘境,自己应当主动担起责任,解决好老人的居住需求。老人子女向法官表示感谢,并希望法官居中调解。

化解好老人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后,法官再次与出租人进行协商,说明老人居所需求及其子女困难,出租人最终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让老人继续居住。

上门调解

彰显司法温情

张瑶法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经各方商量,最终决定在老人家中进行调解。2022年6月8日,张瑶法官前往老人家中,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并重新签订公租房合同,最终老人居住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青羊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在前、主动作为的理念。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青羊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群众在享受便捷高效司法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庄严法院的脉脉温情。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