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人民法院诉内“衍生案件”治理研究课题研讨会在成都青羊区法院召开。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光旭,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咏梅,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立,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出席会议,市中院、青羊法院、高新法院、青白江法院、温江法院及四川大学课题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01 讨论环节
市中院审管办主任邱寒进行课题研究提纲(征求意见稿)汇报后,参会人员围绕研究提纲展开了热烈讨论。市中院各部门及参会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进行了观点分享,并提出进一步研究建议。
02 专家指导
会上,左卫民教授肯定了该课题的研究价值,并针对参会人员讨论中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指导。左卫民教授认为课题的开展应坚持实务导向、应用导向、经验导向,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是要做好“衍生案件”概念的界定,不应从理论上进行构建,要从实践经验中进行提炼,厘清“纠纷”和“案件”数之间的关系;二是要从数据着手,重点研究不同领域的典型个案,做好分类总结性归纳整理;三是要认同并重视衍生案件之间的差异性,不同领域、种类的衍生案件要有所区分,不能一概而论,注重提高课题研究的精准性。
03 工作要求
杨咏梅副院长表示,近两年推行的繁简分流改革实际上是对衍生案件治理工作的深化。杨咏梅副院长提出,一是要区分哪些是案件数据的正常增量,做好正常增量的应对;二是要明确哪些诉讼纠纷属于诉讼效能不高带来的增量,提升案件质量;三是如何治理滥诉问题,清楚哪些是当事人正当或不正当使用诉讼权利带来的增量;四是要发挥审管优势,刺破数据泡沫,让数据客观反映案件情况。
李光旭副院长提出,人民法院要在案件量不断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课题研究,减少司法资源浪费,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提升人民法院满意度。李光旭副院长强调,一是重视对当事人的释明工作。法院要从解决群众纠纷出发,减少衍生案件的出现,提升法律效力;二是要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多做比较性思考。以实务为导向,提高课题提纲的聚焦性,注重诉讼内部的优化构建,程序模块化,质量平台化管理,推动法院运行机制的优化;三是要坚持求真务实。利用全国数据,参照深圳、广州、上海等地进行的研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做好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