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专刊(五)】邻里起纷争 沟通促和谐 青羊法院妥善审结一起故意伤害案
  发布时间:2022-03-25 15:38:52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我和被告人已经达成和解了,收到了赔偿款,也感谢法院化解我们之间矛盾!”回访电话中,被害人表示自己已收到赔偿,并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感激。

【案情回顾】

被害人与被告人为同住一小区的两位老人,因小区卫生杂物堆放问题发生口角,被告人拽拉被害人,造成了被害人轻伤二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量刑建议为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年龄较大,且此案因双方误会而起,被告人一时冲动致使被害人受伤。如仅是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不仅被害人无法尽快得到民事赔偿,邻里双方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埋下更多不稳定因素,为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积极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促成“双赢”。

【法官调解】

为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承办法官对双方采取背对背的沟通方式。一方面向被告人释明刑事伤害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向被害人释明刑事案件审理中附带民事赔偿的相关规定,引导被告人、被害人换位思考。

经过多番倾力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刑事和解,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实质性化解了双方矛盾,有效弥补了刘某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

最终,法官综合考虑本案起因及坦白、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等各项量刑情节,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至此,故意伤害罪一案顺利审结,既实现矛盾纠纷的“事心双解”,又全面展示青羊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新成效、新风貌。下一步,青羊法院将围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