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即日起,我院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诉讼服务接待工作方式作如下调整:
一、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到院办理相关业务的,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安检时主动出示健康码、扫描场所码并配合完成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暂不得进入法院,请遵循相关防疫措施办理。
二、为控制人流量,避免交叉感染,立案和诉服大厅实施限流管理,每个窗口仅同时接待两名办事群众,即一人办理、一人等待。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不聚集、不逗留,自觉保持至少1米间距,快速办理、快速离院。
三、非必要不来院,尽量选择线上、邮寄、电话等方式办理诉讼相关事务。积极引导开展线上方式办理立案和诉讼服务事务,建议当事人采用网络、邮寄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旁听庭审请尽量选择在线观看庭审直播的方式。具体途径如下:
1.需要申请立案请登录成都法院“蓉易诉”e平台或“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
2.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开具生效证明、查询案件、咨询等,请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本公众号中“服务”板块、“四川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办理;
3.需要申请调解,可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解纷和远程调解;
4.如不便网上提交的,请将立案、上诉、申诉、信访的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务必注明准确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或上诉、申诉或信访”;
5.旁听庭审可登陆“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在线旁听。
四、依法申请延期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重点疫区人员、或因疫情防控正在隔离期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特此通告。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