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青羊法院正式成立并运行司法释明中心。司法释明中心成立当日,青羊法院三级高级法官赵光强即着手对一执行分配方案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被执行人丁某某进行释明解惑。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丁某某在某担保公司与某经贸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与原告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房屋向原告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被执行人丁某某作为连带清偿责任义务人之一,故申请执行人对丁某某名下房屋拍卖所得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后续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丁某某在成都市范围内住房已被全部拍卖处置。
同时,被执行人丁某某以其名下无房为由申请保留5年租金48万。经审查,被执行人丁某某在成都市范围内住房已被全部处置,参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的实施意见》第三条(五)项2人户45平方米的规定,青羊法院为丁某某保留五年租金为96120元(35.60元/月/平方米×45平方米×60月)。
2021年8月2日,丁某某在收到法院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后,因对案款分配存在异议,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
秉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衍生案件”治理,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主旨。青羊法院积极与丁某某取得联系,丁某某到青羊法院接受释法明理,化解不满情绪,解答司法困惑。
释明过程中,赵光强法官与黄柯法官针对被执行人丁某某提出的多名连带保证人清偿责任的承担、房屋变价款中租金保留的年限及经济困难生活费来源的解决等问题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详尽宣讲了执行法律规定并从法理、事理、情理多角度帮助其进行得失分析和利弊权衡,引导其正确理解分配方案,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履行义务。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释明普法后,丁某某对法院的释明工作表示满意。称法官为其耐心普法,讲清了有关法律条款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化解了自己心中对执行人员的误会和怨气,为青羊法院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点赞,择日即来院撤回异议之诉,自己也将想办法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至此,青羊法院司法释明行动首战告捷”,当事人获得满意结果。
未来青羊法院将继续推进司法释明中心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场地建设、人员保障。倡导法官主动释明、第三方释明、预约释明以及指定释明等方式,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新需求,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司法获得感,感受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