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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短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0 13:28:41 打印 字号: | |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办公设备短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年底办公办案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信息化相关办公办案设备的配置保障,现短期租赁大型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高速扫描仪服务,租赁期限3个月

三、项目预算和付款方式

经费预算:5万元。

付款方式:中标服务商应按报价书报价金额与青羊区人民法院签订办公设备短期租赁服务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具体结算费用以每月租赁的扫描仪台数和打印量实时结算。本自行比选公告和服务商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供应商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可正常使用后,由供应商每月向法院开具发票,法院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该款项。

四、项目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限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短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时间为20211020日网站公开发布起,至20211025日下午14:00时止。报价书请封装并盖骑缝章,于20211025日下午14:00以前交至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电话:60733031),请勿通过快递寄送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参与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短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书中请按照比选公告第五、六项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自行比选要求的格式提交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超过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的请加粗字体,服务内容达不到自行比选要求部分内容的,请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中留相应空白。

报价为包干价并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提交报价书的同时,请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以上资质复印件请服务商加盖鲜章并密封完整。

五、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参数及报价

设备名称

配置要求

其他要求

高速扫描仪

1. 扫描光源:白色LED灯组x2(前x1,后x1)

2. 接口类型USB接口

3. 扫描方式:彩色、灰阶、黑白

4. 标准分辨率:≧600×600dpi

5. 扫描速度:单面:40ppm、双面:80ipm(200/300dpi)

6. 其它性能:超声波多页进纸检测传感器、纸张检测传感器、多图像输出、自动检测颜色、去除空白页、iDTC、高级DTC、SDTC、误差扩散、半色调、De-Screen、图像强调、消除颜色、滤色(无/红色/绿色/蓝色/饱和度)、sRGB输出、消除装订孔、带标签裁剪、分割图像、纠偏、边缘修复、减少竖线、自动检测纸张大小

支持通达海系统内扫描

大型彩色打印复印

一体机

1. 支持A3幅面,复印/网络打印/彩色扫描/双面功能/小册子装订等

2. 输出速度:彩色75/分钟,黑白≧85/分钟

3. 纸盒容量:≧3500张

4. 内存:≧4G;硬盘:≧320G

5. 打印分辨率:≧3600*1200dpi

6. 复印分辨率:≧2400*600dpi

7. 打印语言:PCL/PS3/XPS

8. 配置自动双面输稿器,扫描速度不低于240张/分钟,原稿堆叠不低于300张。

9.  机身重量不低于200kg

能确保接入法院文印管理系统,统一驱动部署、支持刷卡验证、实现漫游打印输出。

高速扫描仪最高限价560/

大型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

黑白:最高限价0.07/

彩色:最高限价0.35/

双色:最高限价0.25/

高速扫描仪需适配通达海办公办案系统,大型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需适配法院综合文印平台系统,所有设备均要求全新原装正品。项目报价包含系统适配、耗材更换、人力成本、搬运费等所有费用。

(二)本次采购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设备短期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将高速扫描仪和大型彩色打印复印一体机安装到位并调试完成,保证法院可正常使用。

(三)建立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并根据售后问题制定相应的响应优先级别,收到法院有关售后服务要求,应及时响应并在12小时内处理完毕。

(四)供应商所使用产品必须符合行业内相关标准要求,无制式标准的按需求方产品质量的要求。

(五)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及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

六、项目自行比选要求

按相关采购文件和预算额度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法院采购自行比选项目,按相关采购规定,在法院互联网网站公开询价,实行自行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自行比选评标小组由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人员3名组成评标小组,青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查室)人员1名为监督人员。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