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21年办公区空调维修维护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为营造良好清爽办公环境,保障执法办案顺利开展,计划对法院室内空调进行维修维护,向社会公开采购办公区空调维修维护项目。
三、项目预算和付款方式
经费预算:3.5万元。
本项目为包干价,最高限价3.5万元。
付款方式:中标服务商应按报价书报价金额与青羊区人民法院签订办公区空调维修维护采购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款。本自行比选公告和服务商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供应商维护维修完毕并经法院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向法院开具发票,法院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支付该款项。
四、项目报价要求
(一)报价时限
办公区空调维修维护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网站公开发布起,至2021年7月30日下午2:30时止。报价书请封装并盖骑缝章,于2021年7月30日下午2:30以前交至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电话:60733031),请勿通过快递寄送报价书。
(二)报价要求
参与办公区空调维修维护采购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报价书中请按照比选公告第五、六项“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自行比选要求”的格式提交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超过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的请加粗字体,服务内容达不到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部分内容的,请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中留相应空白。
报价为包干价并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提交报价书的同时,请提交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资质复印件请服务商加盖鲜章。
五、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采购的办公区空调维修维护项目,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日内,对法院办公大楼、调解中心、档案室等室内空调进行全面检测、清洗、维修、维护。法院内需清洗空调数量为167台,经前期检查需维修维护的空调数量为89台,需维修维护的主要问题为压缩机损坏、控制板接触器损坏、外机启动器损坏、氟利昂压力不足等,具体需维修维护问题以中标供应商现场检修为准。
(二)收到甲方有关售后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三)维修维护所使用产品必须符合行业内相关标准要求,无制式标准的按需求方产品质量的要求。
(四)项目质保期半个月,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及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免费维修或更换。
六、项目自行比选要求
按相关采购文件和预算额度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法院采购自行比选项目,按相关采购规定,在法院互联网网站公开询价,实行自行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方式。自行比选评标小组由青羊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办公室人员3名组成评标小组,青羊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督查室)人员1名为监督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