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被执行人明知自己涉执行案件某,却不申报财产,被青羊法院依法罚款5000元。
被执行人王某在青羊法院涉两件执行案件,案件标的共计18万余元。被执行人王某委托律师,在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未按时限申报财产,也未履行还款义务。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青羊法院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在其开办的公司中,立即驱车前往。在豪华办公室中,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王某,经过劝说,被执行人王某仍拒不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见状,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法院,拟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在得知自己将被拘留后,被执行人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将自己的奥迪牌车辆交予法院扣押,并当场履行完毕一件案件和另一案的部分案款。
考虑到被执行人王某认错悔过,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后,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以示惩戒,王某当场缴纳罚款。6月21日,被执行人王某将剩余的案款履行完毕。至此,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