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深夜11时,青羊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并想方设法躲避执行的被申请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被执行人薛某在明知自己涉青羊法院执行案件后,却不主动申报财产,并且想方设法躲避执行,多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利用护照乘坐高铁、入住四星级酒店。经法院核查,发现被执行人薛某有固定工作,月薪12000元,微信、支付宝每月有大额转账记录。青羊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6月11日下午,被执行人薛某亲属迫于执行强大压力,主动来我院上交被执行人薛某名下奥迪车一辆。下一步,我院将依法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后兑付。
“为民办实事”一直是青羊法院坚持的理念,青羊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提升执行质效,树立法律权威,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