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法院执行局再出重拳,组织执行干警30余名,经过8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腾退2378.12平方米房屋,依法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某工业公司与A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羊法院作出民事判决,A公司向某工业公司返还案涉房屋。因被执行人A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某工业公司向青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该房屋由被执行人A公司出租给案外人B公司,承办法官多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并向B公司送达了责令函、腾退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B公司腾退案涉房屋。但B公司拒绝腾退,认为其与被执行人A公司的租赁合法有效,法院应当保障其合法的租赁权,遂向青羊法院提出执行异议。B公司的异议被驳回后,执行法官多次向B公司释法明理,劝说其协助履行义务,但B公司一直借申诉等理由推诿、拖延。在多次说服教育未果的情况下,青羊法院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
为确保此次强制腾退工作顺利进行,青羊法院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科学将人员分为指挥组、外围警戒组、实施组、后勤组等9个工作组。上午9时,执行干警抵达涉案房屋处,执行法官向案外人B公司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相关法律后果,再次充分辨法析理,稳定B公司人员情绪。
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B公司人员主动配合执行法官清点公司物品。随后,实施组干警迅速展开腾退工作,整个腾退过程用执法记录仪全程留痕,并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
当日,腾退工作顺利结束,案涉房屋正式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某工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