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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公里跨越,阳春三月里的执行——两地法院合力成功扣押挖掘机
  发布时间:2021-03-22 15:04:18 打印 字号: | |

阳春三月,目光所及之处皆生机勃勃、绿意盎然,青羊法院执行干警跨越600公里,前往凉山州盐源县执行扣押任务。在盐源县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押一辆挖掘机,有力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3月,刘某欲购买挖掘机一台。某公司与刘某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金额为663000元,至2015年3月刘某有17期租金未按约履行。某公司遂起诉至青羊法院,青羊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返还挖掘机并支付租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2018年11月13日,某公司向青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青羊法院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且刘某在欠款发生后,便不知所踪,因为不知道挖掘机的具体位置,无法对其进行扣押处置,该案一度陷入无财产可执行的困境。

3月上旬,申请执行人向青羊法院提供线索,称该挖掘机一直在盐源县活动。执行干警决定立即行动,为保证扣押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提前联系了,涉案车辆所在地的盐源县法院,商请当地法院异地协助执行。

3月18日,盐源县法院派出3名执行干警和6名法警,协助青羊法院执行行动。当执行干警根据执行线索来到该挖掘机停放点准备扣押时,“消失”近6年的被执行人刘某突然出现。得知是青羊法院要扣押挖掘机后,被执行人刘某便以种种理由进行阻挠,扣押行动也吸引了一些当地群众聚集围观。

法警立即控制了现场,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刘某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说明理由并要求被执行人刘某配合法院工作,若再进行阻挠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权威的强大震慑下,被执行人刘某主动交出了挖掘机钥匙。青羊法院成功将该挖掘机交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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