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四川高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部署要求,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青羊法院持续打出组合重拳,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及时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彰显司法公平正义。
案例一 ·
火眼金睛识破谎言
严厉训诫“撒谎者”
青羊法院受理了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多起案件,但他同时也是另案的申请执行人。执行中,执行法官非常重视刘某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若此案能执行到位,则能同时解决其他多起执行案件。故在受理刘某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后,执行法官就告知刘某不得与被执行人私下交付案款。
“谎言”
10月12日被执行人王某致电执行法官,谎称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已将100万元现金交付给了刘某。执行法官要求双方当事人13日到院说明情况,并要求刘某将案款交到法院。被执行人王某13日上午10:00点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的代理律师一同到院,向执行法官提交了一份未签字的和解协议,并称100万现金已收。
执行法官认为事有蹊跷,刘某存在逃避执行的行为,下午1:30立即带领法警前往医院拟拘传刘某到院接受调查 。
被执行人王某见外勤法官已外出拘传刘某,发现瞒不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才承认其与刘某串通妄图欺骗法院,由刘某直接收款。刘某和即将交付的现金100万在某茶楼。下午3:30法官随即变更线路前往茶楼,到达时发现已人去楼空。下午4:00电话联系刘某,告知刘某其行为涉及虚假陈述、妨碍执行。
刘某迫于执行压力,下午五点赶来青羊法院接受调查。下午5:30被执行人王某也让家人立即将100万元现金带至法院。经法院联系银行,下午6:30在法警、执行法官的陪同下前往银行存入案款专户。
10月14日一早,申请执行人刘某、刘某的代理律师、被执行人王某来到青羊法院,向执行法官深刻的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悔过书,执行法官对三人进行了训诫。被执行人王某于当日将剩余30万元执行款项汇入案款专户。
悔过书
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容亵渎,任何扰乱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秩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
法院强制腾退
维护司法公正
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被执行人范某承租了申请人裴某的一处商铺做茶楼生意,租约到期后,范某拒绝搬离,裴某无奈起诉至青羊法院。2020年2月,青羊法院判决范某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范某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裴某向青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范某,经过多次的沟通以及释法明理,范某始终以各种理由不肯腾退。
2020年9月15日,执行法官在案涉商铺门前张贴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范某于9月30日前腾空涉案房屋。后来,申请执行人裴某向执行法官反映,虽然该商铺已经没有人在经营,但是室内有大量的物品。执行法官又一次联系了被执行人范某,范某称商铺已经关门,自己已经完成了腾退义务,拒不配合腾退室内物品。
10月14日,执行法官实施强制腾退,对该房屋进行开锁、换锁,并对室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之后,执行法官现场制作笔录,将涉案房屋交付给申请人裴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