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邀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拟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8年道交一体化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标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编号:2018-qyfybx-001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8年道交一体化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1万元。
四、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邀请文件公示时间:
比选文件自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3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www.qyfy.gov.cn)。
六、比选邀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10:30 (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七、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508会议室。
八、联 系 方 式: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95512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一、比选申请人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95512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8年道交一体化平台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3 | 采购文件编号 | |
4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人民币11万元 。 |
5 | 采购方式 | 公开比选( √ )。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服务时间、地点 |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或按比选文件第五章要求,无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用户对本项目的要求。 验收标准:按用户要求。 |
9 | 联合体比选 | 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
10 | 构成比选文件的其他文件 | 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比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1 | 比选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14日上午10:30 (北京时间) |
12 | 比选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1份。单独密封。 |
13 | 比选文件的装订 | 正本、副本、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分别装订。 |
14 | 比选文件封面的标注 | 比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包件号(如有);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15 | 比选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比选项目名称、比选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年月日、包件号(如有)。 |
16 | 递交比选文件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508会议室。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提供 “三证合一”的标注了“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比选申请人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核的审计报告或2017年内部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比选申请人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原件)。
第四章 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运用大数据深入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现结合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审判实践和“余杭模式”经验建立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项目,可以将公安、保险、法院、鉴定机构等多部门的数据连接起来,通过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在线的事故定责、损失确定、赔偿调解、法院诉讼和保险理赔等相关工作的统一化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互通互联。最大程度地实现数据的价值;实现各部门工作成果的最大化利用、减少各部门的重复劳动;也能够最大限度的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2、项目目标
全国各地区人民法院、公安、司法、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要从中央“四个全面”建设的战略布局出发,在道路交通纠纷领域构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参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处理的公安机关、(保险行业)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和机构的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全程可视化、阳光化快速处理与纠纷化解。
二、系统总体要求
(一)系统整体流程
案件在起诉之前首先在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由调解员负责将当事人的信息和调解方案录入系统。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司法确认。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在线发起起诉。起诉时通过输入调解流水号系统会自动带出调解阶段录入的当事人信息及赔偿方案(起诉时可以对方案进行修改),系统自动生成起诉状,原告提交起诉。一审法院在接收到起诉信息后进行立案、分案、排期等工作。开庭之前可以进行庭前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出具调解书,案件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正常进行庭审并出具判决书。
(二)技术规范要求
1、本项目建设遵循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2015)》及后续的修订增补。
2、本项目与第三方系统接口交互仅限于WebService和http两种模式。
3、本项目涉及到的内外网数据交换均采用光闸实现,通过标准的XML文件进行交互。
(三)性能指标要求
1、简单信息查询页面响应时间不超过2秒。
2、简单统计报表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3、信息搜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4、其他页面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5、接口间交互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8秒。
(四) 其他要求
1、保密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招标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与招标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建设单位书面许可,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所涉的任何内容。
2、关于投资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系统、用水、用电、保安、保险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本招标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3、软硬件设备
系统所需硬件设备、操作系统由招标方提供。数据库软件由投标单位提供,招标方无需承担数据库软件的采购费用。除原厂提供质保服务外,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中间件等第三方软件的安装、配置、调试及其运维全部由投标单位负责。
4、第三方测试
投标人开发的软件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第三方测试,方可开展上线、验收工作。
三、系统技术要求
(一) 当事人
1、在线试算赔付
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本系统先行测算,固定合理预期。此功能无需用户注册和登录,只要访问系统首页点击“案件预判”即可操作,系统会根据当事人录入的基本信息自动计算赔付结果,固化合理预期。
2、我要调解
当事人可以通过此功能主动发起调解申请,录入相关案件基本信息和上传证据材料后,可以将调解建提交到对应的调解点。调解点对案件审核通过后,指定具体的调解员即可开始案件的在线调解。
3、我要起诉
当事人登录系统后可以通过首页菜单“我要起诉”直接进入案件起诉界面。也可以通过“我的调解”找到对应的调解信息,然后点击“我要起诉”后进入案件起诉界面。起诉时需要输入:原告信息、被告信息、事实理由、诉讼信息、诉状信息共五部分。在每个部分,系统会根据调解流水号自动显示出之前调解阶段录入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进行修改后再提交。
4、我要应诉
当事人(原告)发起起诉后,当事人(被告)可以登录系统应诉。当事人(被告)登录系统后可以通过首页菜单“我要应诉”直接进入案件应诉界面。也可以通过“我的调解”找到对应的调解信息,然后点击“我要应诉”后进入案件应诉界面。根据案件流水号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可以应诉,应诉后可以举证、质证,也可以参与在线开庭。
5、缴纳诉讼费
当事人发起起诉成功后,法院会进行立案。正式立案成功后,当事人需要缴纳诉讼费才能进行后续开庭等操作。缴纳诉讼费可以直接在线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进行支付。
6、案件查询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询自己的案件,包括调解案件和诉讼案件,可以查看案件的处理流程,查看案件相关信息,查看证据材料,查看文书等信息。
7、举证和质证
当事人发起起诉时, 可以将证据材料按照各项费用明细进行归类上传。上传时可以添加相关的备注信息,所有的证据原被告和法官均可以查看。原告上传的证据,法官可以给出“法官意见”,同时被告也可以提出质证意见及上传质证材料。
8、一键理赔
司法确认案件和诉讼案件在结案完成后,当事人可以在系统中申请“一键理赔”。申请理赔后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将接收到法院判决的结果及赔付情况,并进入理赔环节。等判决生效后(判决送达次日起15天),如果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则保险公司将直接进行赔付。
9、道交鉴定模块(当事人)
当事人可以在添加证据和诉请信息页面发起司法鉴定。对鉴定员要求补充证据的案件可以添加证据信息,司法鉴定申请提交但是鉴定员未接收的,可以取消鉴定。也可以查看自己发起司法鉴定的全部鉴定案件。
10、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完成并且达成调解的案件,如果当事人需要申请司法确认,可以通过此模块在线申请司法确认,申请信息将自动转发到法院系统,法官可以直接在线出具司法确认裁定。
(二) 案件调解
1、调解申请审核
当事人在线申请调解的案件,调解机构可以通过此模块进行调解案件的资料审核,符合调解程序的案件可以分配调解员进行后续调解。不符合调解程序的案件,可以退回当事人,当事人可以跟进退回的原因进行案件调整后重新发起调解申请。
i. 我要调解
此平台是调解员进行案件调解的入口,当案件在起诉之前由调解员在本平台将当事人信息以及赔偿方案录入系统。系统会根据费用调解金额、保单、伤残情况等信息自动计算赔偿金额,并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方案则达成调解,可以选择申请司法确认。如果不达成调解,可以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开庭,线上开庭则可以通过本系统发起起诉。
ii. 调解中案件
在我要调解环节暂存的案件会显示在调解中,由法官审批退回的案件也会显示在调解中案件模块。调解员可以在该模块继续录入当事人信息以及赔偿方案。系统会根据费用调解金额、保单、伤残情况等信息自动计算赔偿金额,并自动生成调解协议。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方案则达成调解,可以选择申请司法确认。如果不达成调解,可以选择线上或者线下开庭,线上开庭则可以通过本系统发起起诉。
iii. 调解列表
所有的调解案件均可以通过此模块进行查询,系统默认显示当前调解员名下的所有调解案件。调解案件分为“调解中”、“调解完成”、“立案退回”三种状态。
调解中: 调解员可以点击进去继续进行调解信息的录入和修改。
调解完成:调解完成的案件,调解员可以查看案件的详情。
立案退回:法院在做司法确认立案时,对于不符合立案要求的案件会退回让调解员重新进行确认。
iv. 道交鉴定模块(调解员)
调解员可以发起司法鉴定,对鉴定员要求补充证据的案件可以添加证据信息,司法鉴定申请提交但是鉴定员未接收的,可以取消鉴定。也可以查看自己所属机构-调解环节处理过的全部鉴定案件。
v. 一键转立案
对于调解失败的案件,调解完成后,调解员可以发起转立案操作,系统会直接将立案信息和证据材料、起诉状等信息对接到法院审判系统。法官可以直接在审判系统进行立案操作,无需重复录入。
2、一审法院
vi. 立案平台
原告在前台发起起诉完成后,立案庭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后台系统进行立案审核操作。
立案审核有两种结果“同意立案”和“不同意立案”。 只有“同意立案”的案件才能继续进入后续庭审环节。立案时需要填写“立案号”、“收件日期”、“开庭日期”、“标的金额”、“诉讼费金额”、“受辖理由”、“适用程序”等信息。
vii. 分案平台
立案成功受理后,案件将自动流转到“分案平台”。“待分案件”列表将自动显示目前系统中所有待分案的案件
viii. 办案平台
对于司法确认立案的案件,将流转到此平台处理。此类案件将最终出具“司法确认书”。系统可以自动产生“司法确认书”,法官可以下载修改后再上传保存。
ix. 道交鉴定模块(法官)
法官可以对鉴定退回案件的状态进行处理,可以评价鉴定机构,也可以查看全部的案件。
x. 案件查询
在案件查询模块可以查询到当前法官所属机构下,提交至法官处理的全部案件。在案件查询模块可以查看案件的历史处理流程,查看案件卷宗,查看证据,查看文书等信息。在进行中的案件,可以进行处理。
3、移动端
xi. 赔付试算
各方人员在不需登录的情况下,通过录入案件的相关要素信息,赔偿金额等,系统自动带入赔付标准,自动计算出各方所需承担金额。
xii. 调解员
1、 案件登记:调解员可通过登录道交一体化小程序进行案件信息录入创建案件。
2、 证据补充:对于已有案件,调解员可进行拍照或从相册选择上传案件信息。
3、 案情沟通:调解员可在案件内创建聊天室与案内人员进行沟通,可上传图片语音文字等信息。
4、 视频调解:对于不方便到场的当事人,可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5、 查看文书:pc端生成的文书可通过移动端小程序进行查看
6、 一键理赔:达成调解并已经结案的案件,调解员可通过小程序进行一键理赔
7、 文书签字:pc端生成文书,调解员可让当事人在调解员手机上进行电子签名或发送至当事人手机进行签名
xiii. 当事人/代理人
1、 预约调解:通过赔付试算计算得出的结果,可自动带入到赔偿申请中,当事人完善资料后进行调解预约。
2、 补充证据:对于已有案件,当事人可进行拍照或从相册选择上传案件信息。
3、 案情沟通:调解员创建聊天室后,各方当事人可通过聊天室与调解员进行沟通。
4、 视频调解:对于不方便到场的当事人,可进行远程视频调解。
5、 查看文书:pc端生成的文书可通过移动端小程序进行查看。
6、 文书签字:pc端生成文书,如调解员将其发送至当事人端签字,则当事人可通过登录小程序完成签名。
7、 一键理赔:达成调解并已经结案的案件,当事人可通过小程序进行一键理赔
4、一体机
xiv. 硬件部分
需要包含喷漆费用、运费、一年免费质保服务,一体机硬件具体配置应满足如下需求:
32英寸(16:9);
i5处理器;4G内存;
电容屏;
120G固态硬盘;
支持身份证读卡器。
xv. 软件部分
一体机软件部分应满足如下需求:
1、身份证识别:支持读取身份证信息并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展示关联的案件信息。
2、信息查询:公安交警事故信息查询;调解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案件信息查询。
3、赔付试算:通过赔付计算器对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进行试算。
4、微信预约:提供道交小程序二维码,由当事人进行小程序调解申请。
四、 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时间
中标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互联网诉讼平台的系统建设工作,并满足我院使用要求。
(二)人员培训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培训教师,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讲师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投标单位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培训教材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教材、WORD和HTML用户手册、培训PPT,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招标方有权在内部使用这些培训资料。
3.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单位组织完成至少1次集中培训。
4.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完成培训工作。时间、内容、人员等具体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需根据招标方意见进行调整。
5.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承诺。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几个方面,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三)系统验收
系统验收主要包括上线初步验收、终验两个阶段。
1、上线初步验收
按照项目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所有功能开发、部署并上线试运行,系统达到本文件及双方认可的业务和技术要求。
2、终验
全部功能上线后,必须确保2个月的试运行时间,试运行期结束后,进行终验。
(四)付款方式
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向法院开具发票。法院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五)售后服务
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所提供的软件系统提供一年5×8小时免费维护服务,工作日售后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五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比 选 函
_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__: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比选邀请文件(项目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比选。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比选申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比选邀请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比选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比选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4、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比选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5、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人的行为。
6、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
7、我公司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8、我公司承诺接受对本项目付款方式的要求。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申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序号 | 名称 | 报价(万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合 计(万元) | ||||
注:
1. 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且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价格,包括货物运输、成品保护、材料、设备、代理、税费、比选邀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比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报价人可自行补充。
3.“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比选申请人印章。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四、承诺函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邀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比选邀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比选邀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比选邀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比选申请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比选申请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比选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比选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比选邀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序号 | 比选邀请要求 | 比选申请应答 |
注:1. 比选申请人必须把比选邀请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比选邀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六、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七、技术参数应答表
序号 | 比选邀请文件要求 | 比选文件内容 |
注:1. 比选申请人必须把比选邀请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比选邀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比选申请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
比选申请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比选日期: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1.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
2. 评标程序
2.1比选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邀请文件的规定,对比选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比选申请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
2.1.2符合性检查。依据比选邀请文件的规定,从比选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比较与评价。按比选邀请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3推荐中标候选比选申请人名单。中标候选比选申请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比选申请人。
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比选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比选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购买比选邀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比选无效比选申请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比选申请人排序表;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3.评分构成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 35 | 以本项目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
2 | 技术指标和配置 | 40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完全满足系统技术要求的得40分; 其中:参数不满足的,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需投标人自行搭建系统对功能点进行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3 | 系统实施服务方案 | 8 | 提供详细系统实施服务方案、服务措施、服务保障、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综合评比优得8分,良得5,一般得2分,差不得分。 | |
4 | 售后服务方案 | 5 | 提供详细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措施、服务保障、服务内容、服务响应时间。综合评比优得5分,良得3,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
5 | 投标人业绩 | 10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建设项目4个及以上的得10分,不足4个的每少一个扣2分,不提供不得分。 | 需提供相应合同文件 |
6 | 文件规 范性 | 2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扣完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