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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才会在法院相见
  发布时间:2020-04-27 11:35:50 打印 字号: | |

见过被执行人装病、失联、哭穷……就是“不还钱”,,近日某公司的“大boss”却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缘分?让执行小哥哥见到了“最想见的人”

案情回顾

这起执行案件因劳动争议纠纷而起,申请执行人阳某与某公司达成仲裁调解:该公司应支付阳某工资90000元。但仲裁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公司相关人员一直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理由拒绝履行。阳某无奈,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公司的注册地址)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后据阳某反映该公司仍正常营业,最近有收购股权行为,并向法院提供公司现经营地址。针对其反映的情况,执行法官立即于3月24日前往该公司营业场所并联系到财务负责人,再次向其直接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严正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当场承诺将尽快履行完毕。

近日,该公司董事长主动来到青羊法院执行接待室,面对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后果,该公司董事长立即表示将在当日下午或次日上午将所有款项汇至青羊法院案款专户。

次日早晨,青羊法院案款专户就收到了被执行人汇来的所有案款。一起劳动争议纠纷得到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综合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