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法官,周天之前我一定凑齐4万元,如果我没有按时还钱,我自己把车开到法院,自愿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面临的惩罚。”
法官:“好的,我们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
3月26日,青羊法院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在扣押现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是青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扣押车辆等执行强制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的一个缩影。
案情回放
2018年5月,被告吴某因为买车,向原告汤某借款10万元,汤某多次催收无果,便向青羊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吴某仍未履行法律义务,汤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月13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法院保全查封了被执行人吴某名下奥迪车一辆。3月2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车辆线索,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吴某经营的茶园扣押车辆。
在现场,申请人汤某主动与被执行人吴某协商还款方案,但被执行人吴某一直称自己没有还款能力,并向执行法官说:“现在经济情况不好,我一分钱也没有,你们要扣车就扣车,要拘留就拘留,反正我就是没钱!”
开着奥迪声却称自己没钱还
你以为我们执行小哥哥是“吃素”的
不还钱就不还钱吧
既然你无和解诚意
那执行小哥哥只能果断
贴好封条准备进行扣押程序
眼见爱车即将被扣押,被执行人吴某慌了,连忙向执行法官说:“给我三天时间让我凑钱,车我还有用,我先付4万,剩下的6万今年年底付清。”
申请人见被执行人态度诚恳,方同意与被执行人协商还款方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吴某也向执行法官郑重承诺,若再不履行生效判决则承担法律应有的惩罚。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