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以来,青羊法院以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为契机,创新探索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律师)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与区司法局、律协、律所协作共建“实习律师法院培养基地”,有效拓展法官助理来源渠道,丰富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养方式,增强多维认同和良性互动,构建亲清法律职业关系,协同打造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目前已接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4 批 26 人,占同期实习法官助理的 14%,人均辅助办案 191 件。
近期,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法院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实施意见),在省、市级法院启动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改革。为了进一步贯彻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青羊法院于3月25日召开深化推进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座谈会,区司法局局长程强、副局长周林、科长唐雨可应邀出席,青羊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谌辉、副院长胡远萍、政治部主任唐浩参会座谈会。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谌辉就深化推进见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制度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要严格准入制度
要为拟任实习法官助理的见习律师设定资格条件,并确定择优选任原则。
2、要健全回避机制
见习律师实习结束后不得担任实习期间参与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
3、要完善考核细则
要求实习律师写实习日记,作为法院考核及申请律师执业考核的材料依据。
青羊区司法局局长程强表示将大力支持青羊法院工作,赞同扩招实习律师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下一步将围绕新实施意见开展以下工作:
1、拓展来源渠道
加强与律协的联络沟通,拓展卓越法律人才吸收途径和实习渠道。
2、申请政策支持
请示上级明确关于见习律师实习届满后的转正考核指标和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确保基层法院能够更多地吸收人才推动审判工作。
3、强化协同管理
法院、司法局、律协、律所协同建立风险发现、信息反馈、联合惩戒机制,着重细化完善责任追究体系,确保司法廉洁,着力打造新时代法律职业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