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院拟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60名
二、选任条件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三)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具有较高公信力;(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一)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方式
人民陪审员的报名采用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我院推荐,也可以由本人直接向我院提出申请。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222号8号楼216室。电话: 86637623)。
五、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成都市青羊区人民陪审员自或推荐表》一式三份,上述表格直接在报名点领取。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公安机关出具的被推(自)荐人无违法犯罪的证明;
4、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并提交电子照片。
体健康。
特此公告。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六日
附件: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自荐表
申 请 人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相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政 治 面 貌 |
婚 姻 状 况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邮编 及其他联系方式 |
|||||||||||
简
历
|
|||||||||||
奖 惩
情 况 |
|||||||||||
及 社 会 关 系 主 要 家 庭 成 员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意 见 申 请 人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审 查 单 位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审 核 单 位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
被推荐人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岁) |
相片 |
||||||||
民 族 |
籍 贯 |
出 生 地 |
|||||||||
政 治 面 貌 |
婚 姻 状 况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通讯地址、邮编 及其他联系方式 |
|||||||||||
推荐单位名称 |
|||||||||||
推荐单位地址、邮 编及其他联系方式 |
|||||||||||
简
历
|
|||||||||||
奖 惩
情 况 |
|||||||||||
及 社 会 关 系 主 要 家 庭 成 员 |
称 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
||||||
意 见 被 推 荐 人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推 荐 单位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审 查 单位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意 见 审 核 单位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