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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14 17:38:27 打印 字号: |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是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审理全区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并行使调解职能。

2015年我院共受理案件16892件,同比上升40.44%,办结案件13317件,同比上升29.76%。

二、部门概况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共设16个职能部门: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政治处、监察室(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合署办公)、办公室、书记官室、立案调解室、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和研究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收入决算总额为3904.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04.9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706.7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2015年6月实行全面调资,并补发2014年10月至12月增加部分。

2015年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支出决算总额为390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38.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89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706.7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经费增加,2015年6月实行全面调资,并补发2014年10月至12月增加部分。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正常办公办案,完成审判执行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完成,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3638.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缴纳社会保险、日常办公和办案业务,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四)医疗卫生支出60.37万元。主要用于干警购买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195.89万元。主要用于干警购买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57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8人,共计支出0.57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市公安交警四分局参加“三调联动”工作研讨会人员16人1450元 ;2.接待德荣法院观摩学习用餐4人297元;3.接待市中院开展正风肃纪督导检查和审务督察工作用餐 6人 415元;4.接待市中院领导来我院征求民主生活会意见工作用餐10人573元 ;5.市委政法委对我区政法部门涉案款物清理督察工作用餐8人552元;6.市法院指导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用餐 12人554元;7.省法院调研指导担保物权相关工作用餐14人817元;8.欢迎阿坝法院来我院挂职工作用餐8人533元 ;9.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深化’三项活动’凝聚青春力量 扬帆法治梦想 青年法官”巡回演讲人员工作用餐496元10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8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64.65%,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新购公务车,且14年更新公务车后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9辆,其中:轿车26辆、越野车1辆、囚车2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50.88万元,用于法院送达、执行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仅供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填列)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12.75万元。(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54.85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用信息化设备。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