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8年文书送达、执行现场调查及流程节点录入工作事务外包。
二、项目概述
为满足青羊法院执行工作量逐渐增大的需求,现将文书送达、执行现场调查及部分流程节点录入等事务性工作向社会公开购买外包服务(以下简称执行事务外包)。
需求部门为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事务外包项目基本要求是根据执行局工作要求完成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等执行文书送达、制作执行现场调查笔录以及相关案件系统流程节点录入工作。工作量大约每月在900件左右。
三、项目预算和付款方式
预算7.3万元/月,服务期限计划为2个月。
执行事务外包项目付款方式和条件:项目比选后,中标服务商应按报价书报价金额与青羊区人民法院签订事务外包服务合同,本自行比选公告和服务商报价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执行事务外包服务合同签订以后,按合同金额由服务商分月向法院开具发票,法院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款项。
四、项目报价要求
1.报价时限
执行事务外包项目公开询价时间为2018年12月13日网站公开发布时起,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6∶00时止。报价书请封装并盖骑缝章,于报价截止时间以前交至成都市青羊区署前街42号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86638013)。请勿通过快递寄送报价书。
2.报价要求
参与执行事务外包项目报价的服务商,在报价书中请按照比选公告第六项“自行比选要求”的格式提交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服务内容超过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的请加粗字体,服务内容达不到验收考核和自行比选要求部分内容的,请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中留相应空白。
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提交报价书的同时,请提交服务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2017年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2017年纳税凭证复印件、2017年企业资产负债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兼章,无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兼章的,请制表会计师签名并同时提交会计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2015~2018年为其它法院提供事务性外包服务的经历说明。以上资质复印件请服务商加盖鲜章。
五、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
(一)文书送达、系统节点工作内容及要求
1.文书送达要求
(1)按照执行局工作要求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传票。
(2)完成上述文书邮寄送达工作并转交承办人。
(3)在系统内完成上述工作涉及的10余项工作节点。
(4)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和背景;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6)工作作风严谨、有责任心,细致认真、保密性强。
(二)执行现场调查内容及要求
1.执行现场调查内容
(1)根据执行法官要求,完成执行案件现场调查工作。
(2)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合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和背景;遵守法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法律、中文、档案或计算机专业优先。
(4)年龄在20至40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工作作风严谨、有责任心,细致认真、保密性强。
(三)人员配置
1.执行局目前共8个执行小组,文书送达、系统节点工作配置人数要保证每个执行小组1个人员,执行现场调查配置人数要保证每个执行小组1个人员;以上人员共计需要16人。
2.人员保证相对稳定,确需更换或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需提前通知采购方,并获得采购方同意。
3.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及成都市的用工规定,聘用、管理服务人员,并对其疾病和人身安全等完全负责,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四)目标管理要求
法官对文书送达,执行现场调查,系统节点工作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六、项目自行比选要求
按相关采购文件和预算额度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属于法院采购“三重一大”自行比选项目,按相关采购规定,在法院互联网网站公开询价,实行自行比选。自行比选评标小组由青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1名、执行局经办人员1名和青羊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人员1名组成评标小组,执行局领导1名任评标小组组长。自行比选评标标准如下:
⑴价格部分评分表(共同评审因素)4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 |
40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2、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加成,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3.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相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现场计算 |
⑵技术服务部分评分表(技术评审因素)2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 |
10 |
根据对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进行评分: (1)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目录合理可行,管理制度细则和考核细则完整、切实可行得10分;较为完整,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1分;未提供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目录得此项不得分。 |
审核资料 |
|
(2)有项目经理职责、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描述。职责描述清楚、分工明确、合理,各岗位职责定位准确,满足项目要求得10分;职责描述较为清楚、分工较为明确、合理,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1分;未提供职责描述得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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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运行。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合理,完全能满足项目要求5分;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较为合理,勉强能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未提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能运行,机构设置和职能运行此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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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培训 |
10 |
根据对投标人管理服务人员和员工培训计划进行评分: (1)有详细、科学严谨的培训机制.能优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5分; (2)培训方案基本可行,培训计划能较好满足采购人要求,得5分。 (3)有培训计划,基本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 (4)无相关内容此项得0分。 注:(1)(2)(3)(4)不重复得分。 |
审核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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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保障及相应承诺 |
5 |
投标人所投工作保障及相应承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的得10分;工作保障及相应承诺每有1项高于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并体现出工作保障及相应承诺更优的,每有1项加1分,最多得2分;工作保障及相应承诺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的,此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审核资料 |
⑶商务及其他部分评分表(共同评审因素)35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 |
5 |
投标人所投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的得10分;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每有1项高于招标文件的相应要求,并体现出人员服务质量和人员安排更优的,每有1项加1分,最多得3分;人员配置及工作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要求的,此项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毕业证、职业、执业、职称等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审核资料 |
2 |
类似案例 |
30 |
投标人提供2015年至今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提供1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审核资料 |
以上事务外包自行比选询价公告,特此发布。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