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
3、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7、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
9、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10、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作;
11、领导本法院的监察工作;
12、管理本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3、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4、承办其他应由青羊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 坚持“四位一体”抓办案不动摇。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持续提升审判执行办案质效,全力推进均衡结案,确保完成2019年市中院下达的办案工作任务。
2. 主动作为提升“两大服务”实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确保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推动设立金融审判法庭,坚持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三化”改革要求,服务金融产业健康发展;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强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助推法治青羊建设;稳妥审理涉教育、医疗、劳动、婚姻等“急难愁盼”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着眼建立长效机制,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新气象;强化司法延伸服务,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
3. 积极深化 “诉源治理”工作。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深化我区“诉源治理”工作,出台相关实施意见,构建起“党政主导、综治协调、源头防范、诉非联解、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 “诉源治理”新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助推我区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建设。
4.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同步优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按照办案扁平化与专业化相结合、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相结合、机构设置与团队构建相结合,整合职能资源,提速办案效率。
5. 持续加强法院队伍管理。强化政治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以“五个过硬”要求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进一步提升司法软实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广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守司法廉洁底线。强化素能建设,不断深化“卓越法官”培养,按照员额法官“三高六质”培养要求,多层次多渠道提升员额法官应对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的综合素能。
6. 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推进审判法庭建设和金融法庭建设,尽早形成“一东一西,两翼齐飞”的司法地域新格局。加快提速智慧法院建设,对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重点完善金融审判智审平台、数字庭审、智慧执行等系统应用,让信息化服务好群众、服务好法官、服务好司法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青羊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927.1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7860.71万元,上年结转66.4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15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0万元、医疗健康支出100.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95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927.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687.83万元增加3239.35万元,增长69.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新增机动经费部分,故2019年基本支出较2018年增加1942.86万元,同时新增了执行专项经费、法院食堂专项、窗口事务外包专项等项目,故2019年项目经支出较2018年增加1296.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156.76万元,占90.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0万元,占4.10%;医疗健康支出100.38万元,占1.27%;住房保障支出344.95万元,占4.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法院)(项)预算数为3469.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71.02万元增加1898.23万元,增长120.8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新增机动经费部分。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项)预算数为1470.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953.17万元增加517.50万元,增长54.2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聘用司法警察、速录员及临聘人员专项的经费增加,同时新增新增法院食堂专项、2019年物业管理费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审判(法院)(项)预算数为1070.6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29.10万元增加441.57万元,增长70.1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民陪审员、大调解经费增加,实习法官助理专项经费增加,同时新增窗口服务事务外包专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委托业务费、培训费、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公共安全(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预算数为29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7.50万元增加272.50万元,增长1557.1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执行工作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公共安全(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预算数为734.69万元,比2018年的预算473.70万元增加了260.99万元,增长55.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级法院对信息化要求提高,智慧法院建设专项经费比去年增加。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维修(护)费。
6、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预算数为112.3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17.55万元减少205.18万元,减少64.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档案数字化专项、法院信息化建设专项实施完毕,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32.2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30.2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92.89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9、医疗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90.2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10、医疗卫生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0.15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民生)(项)预算数为344.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03.79万元增加41.16万元,增长13.5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缴纳金额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3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93.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消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1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63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6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核定车编2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21辆,另一般公务用车1辆(仅有使用权)。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0万元,增长20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在运行经费中预算3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来弥补中央转移支付下达前的经费缺口。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余由中央转移支付承担)。用于2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青羊区人民法院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羊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收支总预算7927.1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687.83万元增加3239.35万元,增长69.1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口径发生变化,新增机动经费部分,同时随着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专业化程度增加,审判辅助性事务剥离,项目化支出增多。
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收入预算792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60.71万元,占99.16%,上年结转66.47万元,占0.84%。
八、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总计792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239.68万元,占53.48%;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687.51万元,占46.5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51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青羊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年青羊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仅有使用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青羊区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621.0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法院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 指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和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指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院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表.doc
2019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