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工作报告
新办公场所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15:45:27 打印 字号: | |
  (评价年度:2018年)

一、项目概况

从2016-2018年,每年设立新办公场所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法院署前街42号办公场所的信息化基础和应用系统建设。该项目年初预算49.5万元,执行中无预算调整,决算金额47.19万元。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信息化日常运维、信息化小件设备购买、信息系统建设和维修支出,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符合规定,支付依据充分,会计核算正确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与预算相符。

预算实际支出进度与预计一致,实际支出项目均按照财政局要求履行了政府采购或非政府采购程序,项目公示、验收等工作均按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截止评价时点(2018年12月31日止),已完成目标任务,项目产生的效益良好、绩效管理情况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

  项目决策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项目管理总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三)项目效果总分70分,自评得分70分。

    整改措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认真分析项目特点,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与分析,预算编制前先广泛进行市场询价,综合考量后确定较准确的预算金额。

  

  附件: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加盖公章)

  2.佐证材料目录(加盖公章)

  3.佐证材料(自行留存备查)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高洁86695512

  财务联系人及电话:姜玲玲86633498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2019年5月31日

  

  

  

  佐证材料目录

  

  目录一:2018年预算批复(部分)

  目录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财务工作管理办法

  目录三:运维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及相关手续

  目录四:信息化小件购买申请、报销凭证等相关手续

  

  新办公场所信息化建设经费.xls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