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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法院女法官何丽同志荣获2011年度“道德模范成都好人”提名奖
  发布时间:2012-03-12 16:13:29 打印 字号: | |

 215晚,由市文明委主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公和社区发展基金会承办的2011年度“道德模范?成都好人”颁奖晚会在成都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青羊法院女法官何丽同志荣获提名奖。

    何丽同志于2001年调入刑事审判庭以来,10年间审理了1600余起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少审工作经验。坚持将审判、心理辅导和判后回访融为一体,在审判的同时施以心理辅导和帮教,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誉为“法官妈妈”,中央电视台《心理访谈栏目》曾予专题报道。2009年因甲状腺肿瘤切除手术后致声带受损,仍身配麦克风开庭,坚守审判一线。2011年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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