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4日“执行大会战”启动,历时三天,我院共集结干警170名,制式警车30台,共执行案件166件,其中执结案件150件,执行到位金额2757万元,发布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1179人,公开曝光1194人,拘留3人。
9月4日下午,我院四名执行干警来到青羊区百花东路某酒馆处,就解决刘某与青羊区某酒水经营部、青羊区某餐馆劳动争议一案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以及对案件进行实体调查。
刘某曾是青羊区某酒水经营部、青羊区某餐馆的一名员工,但该餐馆拖欠刘某将近一年的工资,刘某将其诉至青羊法院,法院判决也支持了刘某支付工资的诉讼请求。但是判决生效后,青羊区某酒水经营部、青羊区某餐馆迟迟不履行自己的给付义务,案件于2018年8月27日进入执行阶段。
前往酒吧现场之前,执行法官从申请执行人刘某处了解到,现在名为XX的某酒馆其实就是我们的案件被执行人青羊区某酒水经营部、青羊区某餐馆。但是该酒馆的经营人为了躲避债务及其他原因,后改名为XX酒馆。
执行法官在酒馆现场严肃告知经营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但是酒馆经营人仍然不停狡辩,说现在的酒馆并不是案件被执行人。
基于酒馆经营者的恶劣态度,执行法院现场决定扣押酒馆内的电视机等设备,经营者这才意识到执行法官“是来真的”,在法院的威慑力面前,该案被执行人青羊区某酒水经营部、青羊区某餐馆现场结清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之间的劳动工资,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