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年)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加快推进“两个一流”建设与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一支与社会发展态势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一致的高素质法院人才队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成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人才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人才强院”战略的总体要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以建设好“领导管理人才、审判专业人才、审判辅助人才”三支队伍为主线,为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我院2010-2020年人才工作的总体目标为人才总量相应增加、人才结构科学合理、人才素质明显提高、人才管理创新完善,持续建设“四好班子”,队伍结构编配更趋合理,突出打造审判业务专家、审判业务骨干、应用复合型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群体,带动全院整体综合素质达到新高度。
(二)具体目标
1、人才总量与人才结构目标。适当增加人才总量,力争工作总量与人才总量达到平衡,按照市法院要求,到2020年末,争取实现满编运行,其中审判业务专家和一般审判业务人才达到本院人才总量的80%,同时平衡好审判专业人才和审判辅助人才的比例。计划到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占我院人才总量的比例达到90%,到2020年达到9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比例到2015年、2020年分别达到20%和25%,同时大力引进高学历、高层次的人才,继续鼓励全院干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
2、领导管理人才建设目标。一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科学决策、驾驭全局、处理复杂问题、开拓创新的能力。二是突出强化中层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庭长责任制,落实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的双重职责。三是高度重视后备干部的培养,建立院后备干部人才信息库,注重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培养,保证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
3、审判专业人才建设目标。重视能力培养和岗位育才,到2020年,培养选拔复合型、专家型、能力强的审判业务带头人4人,培养具有较高法律技能和丰富审判经验的优秀职业法官20人,同时重点培养选拔懂法律、外语、经济的复合型人才2人。
4、其他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围绕专业知识、岗位技能、信息化运用、体能素质等能力,全方位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加强培训。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队伍建设需要的新闻传媒、档案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形成综合管理人才群体。努力探索创新辅助性人才考评晋升制度,合理配置审判力量,优化队伍结构。
三、主要任务
(一)以增强干部综合素能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
一方面,突出强化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加强理论、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建立健全庭长责任制,探索建立中层干部定期轮岗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后备人才干部的锻炼培养,定期选派优秀人才到高校学习,并且有计划地安排挂职锻炼,做到理论与实践水平齐增强。
(二)实施审判人才梯次培养工程,抓好审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着力培养业务带头人,遴选一定数量热爱审判事业、专业功底深厚、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法官,通过承办重大案件、参加高层次培训、参与重要课题调研等方式,使他们尽快成为专家型人才。二是以高层次审判人才为目标,加大优秀中青年法官培养力度,针对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开展审判业务骨干评定,以此为基础,形成初具规模的高层次审判专业人才库
(三)围绕履职与服务能力双提升,抓好审判辅助人才队伍建设。
一要严格职业准入,严格进人程序和渠道,按照分类比例,通过公开招录程序,面向社会择优招录;二要分步做好司法辅助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续职培训工作,培养其与岗位要求相符合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能力;三要积极探索人才竞争与创新管理机制,加快我院人才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管理。
四、主要措施
(一)更新人才观念,强化人才兴院意识。以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人都可以成才、以人为本”的科学人才观为指导,结合我院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我院人才成长规律,用科学的人才观念指导法院的人才工作实践。一要转变以学历论人才的观念,正确处理学历培养和能力培养的关系,把人才的能力培养放在突出位置,同时正确处理引进人才和岗位育才的关系,立足现状,鼓励干警岗位成才。二要克服重培养轻使用的观念,正确处理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的关系,切实把人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战略地位,千方百计构筑人才高地,使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二)积极引进人才,畅通人才流动机制。积极争取上级党委和法院的关心支持,广开渠道,创造条件,进一步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步伐,严把进口关,将有限的行政编制向审判人员倾斜,每年有计划地从高校法律专业应届毕业中招录更多的法院急需的高学历并且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高层次审判人才,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官队伍。
(三)健全激励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是确立业绩优先原则,健全人才考评机制。深入运行法官业绩评价系统,强化业绩评价的重要性,以德、 能、勤、绩、廉为主要内容,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法官奖惩、进行岗位调整和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完善指标量化考核体系,实现干警业绩评估和岗位目标管理考核的科学量化,形成科学的激励导向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二是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民主推荐评议制度,实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和任前公示制,将干部考察不断向纵深延伸。继续推行中层领导竞争上岗,通过竞争机制,为管理人才的快速成长搭建平台。确保将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上来,对特别优秀的干部予以破格提拔。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应的原则,积极开展岗位轮换工作。三是突出选配重点人才,对于有思路、有干劲、有潜力的年轻干警,让其到任务重、压力大的审判前线去摔打、去磨练,强化实践锻炼,促其尽快成长成才,用好一个,激励一片。
(四)完善培训机制,构建科学教育体系。 围绕“两个一流”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改进培训管理、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一要把人才的学习教育纳入我院长期发展规划,大兴学习之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努力建立以自我学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的长效教育机制 。二要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按照不同部门、不同工作岗位、不同层次对在职法官进行分类培训,注重年轻干部的能力培养,重点加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以“双百活动”为载体,认真抓好新一轮的三大审判、执行人员专项培训,以及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三要丰富培训形式。积极开展网上办案、化解疑难案件、书记员大练兵等竞赛活动。立足内部挖潜,坚持典型引路,采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带法官”的培训方式,定期组织基层法院的优秀青年法官,到上级法院学习,由资深法官做老师,采取“师傅带徒弟”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五)营造良好氛围,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先”,营造尊重知识、爱惜人才的和谐氛围,通过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 “警民亲”、“双好”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人才的职业尊荣感。积极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保障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干警实际困难,努力提高干警的职业收入,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增强法院职业吸引力;突出建立健全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认真落实《法官法》等有关职业保护的规定,对打击、报复、诬告、侮辱法官的行为进行严厉追究,建立维护法官人身安全的司法保障机制。用良好的机制和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各类人才在法院成长、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六)注重能力培养,造就专业创新人才。
加强人才的庭审能力培养,定期开设讲座,由分管院长、庭长、资深审判长等结合审判实践,主讲庭审技巧。选择典型案件由审判业务骨干或院、庭长进行开庭示范,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庭审观摩和评点,以此提高审判技巧。加强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的培养,完善法律文书抽查评点制度和优秀文书评比制度,定期实名通报质量好和质量差的文书,发挥激励示范和警示促进作用。着力培养人才的调研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法官论坛、学术研究、疑难案件研讨、法律适用经验交流、调研报告及论文评比等形式锻炼人才,锻炼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增强人才的创新能力,大力倡导创新,积极鼓励创新,将创新行为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对创新人才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任用。
五、组织保障
(一)有效管理,确保工作职责到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创新院党组管理人才的方式方法,坚持“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人才工作领导机制,党组书记全面负责人才工作。各部门正职为部门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培养人才情况作为考察领导干部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政治处作为人才工作职能机构,负责人才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务。
(二)有效引导,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深刻领会规划精神,准确把握纲要基本要求。要善于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抓好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好氛围。
(三)有效保障,加大经费支持。要切实加大对人才培养经费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和优先保障重大急需推进的人才培养项目。加大人才培养的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开发,提高人才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才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