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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诉讼收费标准速算法
  发布时间:2019-07-02 11:31:39 打印 字号: | |

财产案件

1万元 50元

1万元-10万元 诉请金额×2.5%-200

10万元-20万元 诉请金额×2%+300

20万元-50万元 诉请金额×1.5%+1300

50万元-100万元 诉请金额×1%+3800

100万元-200万元 诉请金额×0.9%+4800

200万元-500万元 诉请金额×0.8%+6800

500万元-1000万元 诉请金额×0.7%+11800

1000万元-2000万元 诉请金额×0.6%+21800

2000万元以上 诉请金额×0.5%+41800

 

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件:50-300元(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份按0.5%加收)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100-500元。(涉及财产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500元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10元;其他非财产案件:50-100元

知识产权: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0-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标准交纳。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交纳400元。

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执行案件

没有执行金额 50-500

1万元 50元

1万元-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

50万元-500万元 执行金额×1%+2400

500万元-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27400

1000万元以上 执行金额×0.1%+67400

 

行政

 

商标、专利、海事案件: 1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50元

 

保全案件

财产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交30元

1000元-10万元 财产数额×1%+20

10万元-89.6万元 财产数额×0.5%+520(最高不超过5000元,即实际保全数额超过89.6万元后的部分不交)

责任编辑:研究室